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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学 生 点 名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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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3-5-14 作者/编辑:鲁 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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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点名实行班级、课堂点名制度,全校由当天值班领导负责,班级由该班班主任负责,课堂由该课时课任教师负责。 1. 班级学生点名每天两次,上午早自习10分钟内进行,下午上第一节课10分钟内进行。 2. 学生事假、病假必须由学生家长电话、当面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及时告诉相关课任教师。 3. 对于点名未到而又未请假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及时告知值班领导,若一时联系不上家长,由班主任、值班领导共同继续联系。 4. 每节课开始时,由课任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对于点名未到的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按制度第3条处理。 5. 课任教师在课堂上要关注每位学生,确保每位学生在课堂上正常上课。 6. 班级点名、学生书面请假资料由该班班主任整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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