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六中学欢迎你!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教育法规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校长信箱
家长留言
联系我们
教子有方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务公开 > 校务公开
六安六中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编辑日期:2013-5-14  作者/编辑:鲁 群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为规范学校来客接待工作,明确接待标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更好地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工作的原则
1、一切接待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
2、视客情适度接待,尽量安排工作餐,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
4、不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接待和消费。
二、接待的主要对象
1、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专家或其他派遣人员;
2、与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兄弟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
3、其他有必要接待的来访人员。
三、接待工作的程序
1、各处室、部门要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汇报申请接待情况,包括来客单位、领导姓名、随行人员及人数、和来访意图等,由学校办公室向校长汇报,以确定接待与否、陪餐人员、接待标准等。
2、经校长批准,由办公室组织接待工作。
3、接待工作完毕后由学校办公室主任、陪餐主要领导在菜单上签名。
4、学校陪同人员要做到精简,不必要的陪同人员尽量不参与用餐接待。
5、财务部应做好每学期的接待经费预算及核算,避免超支浪费。•
四、接待标准
1、市、区级领导以及教育局主要领导由校长负责接待,接待工作及接待费用标准由校长视情况而定。
2、教育局科室领导,由校长或者副校长接待陪同,接待标准最高为900元/桌 。
4、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兄弟学校领导,由副校长或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接待陪同,接待标准最高为800元/桌。
5、学校普通活动与交流安排(包括讲座、业务培训、宣传活动、业余文娱活动、友谊赛等),由负责该项工作联系的部门负责人或者对口管理人员负责,接待标准最高为600元/桌。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版权所有:六安市第六中学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