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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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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3-3-6 作者/编辑:鲁 群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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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督[2013]1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现将《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本《要点》,就相关工作做出安排。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将紧紧围绕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认真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努力提升督政和督学功能开展工作。
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 按照省教育督导委和市教育督导室要求,成立裕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依法保障督导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的落实,依法行使教育督导职责。
二、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 积极推进裕安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迎接市教育督导室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导评估工作。
三、逐步完善乡镇党政及区直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 进一步完善对乡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考评细则,扎实开展年度教育督导考核考评工作。
四、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 做好裕安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工作,根据区情,努力创新督学工作机制,发挥督学作用,检查、监督、评估全区教育教学工作。
五、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根据《安徽省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建立裕安区教育督学专兼职队伍,加强督学队伍管理与培训工作。按照省督导委“注重实效、简化形式”的要求,推动督导评估模式改革,优化督导评估程序,强化过程性考核和有效反馈整改机制。
六、开展教育专项督导工作 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均衡发展,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现状和需要,开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中小学课程实施、职业教育、课业负担、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等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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