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六中学欢迎你!  与时俱进促进科学发展 创先争优营造和谐校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教育法规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校长信箱
家长留言
联系我们
教子有方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快讯 > 上级传真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辑日期:2011-12-22  作者/编辑:鲁 群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教秘[2011]17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开学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建立了校车安全联系会议制度,并于9月底至11月初,由政府办牵头,区教育局、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等单位参加,对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情况另文转发),督查情况不容乐观。2011年11月16日发生的甘肃庆阳校车事件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再次敲响校车安全警钟。事件发生后,市教育局、裕安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局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对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登记上报。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裕安区委、区政府的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学校的发展和教育的稳定,涉及千家万户。各校务必要认识到位,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要确立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大排查。各乡镇中心学校、辅导区和直属学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校(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参与接送学生的车辆及其所有人、驾驶员的信息进行详细了解并登记,对每个乘车学生的信息要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

    三、加强对接送车辆的监督和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所有参与接送的车辆,学校要敦促驾驶员或车辆所有人办理校车登记手续,张贴校车标识,严禁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接送学生。告诫驾驶人员严禁超载超速,严禁违规运营,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俗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运载学生。对未张贴校车标识的接送车辆,学校要予以劝阻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学校要与校车所有人及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责任,建立建立和完善教师跟车制度;督促车辆及时参加年检审查和保险。

    四、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各校要积极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对位于交通要道的学校,要竖立警示牌和设立减速带,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监控工作。在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逻力度,对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

    五、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各校要全面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下学交通安全课、设置安全教育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时了解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校要结合教育局就乘车问题专门发放的《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再次提醒家长及监护人拒绝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孩子,明确家长及监护人的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六、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预案。目前正值冬季来临,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各校要积极采取安全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冬季大雾、大风、降温、降雪及路面结冰等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恶劣天气和突发性交通事件安全预案。

    请各中心校和辅导区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学校、幼儿园。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将于近期派出督察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校车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各中心校、直属学校和辅导区将排查整治情况和校车调查表(附后)于11月24日前报送区教育局(电话:3235031,电子邮箱:jjk5031@163.com)。

    附:裕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情况调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六安市第六中学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安徽龙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