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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岗位职责
编辑日期:2010-5-13  作者/编辑:鲁 群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中学三级教师职责: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初中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中学二级教师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中学一级教师职责:
   1、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中学高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小学三级教师职责:
 1、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小学二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小学一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小学高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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