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第六中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选 举 办 法
(2010年2月5日六安市第六中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六安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六安市第六中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六安市第六中学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六安市第六中学工会委员会委员5人,由学校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区教育工会同意,由大会主席团通过,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2人。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对选票上确定的候选人,代表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同意,在候选人姓名下方格内画“○”;不同意,在候选人姓名下方格内画“×”;弃权,在候选人姓名下方格内不做任何标记;另选他人,要在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画上“○”。
五、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不多于应选的人数为有效票,多选视为无效票,书写要用钢笔或圆珠笔,且要书写准确、清楚,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六、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以上且排列在前5位的候选人方可当选。特殊情况,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同时,则需对得票相同的 候选人重新发票进行选举,一得票数多者当选;若赞成票过半数的 候选人未达到5人,对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重新发票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余下名额。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1名,监票人2名,记票人2名,由主席团从非候选人代表中提名或推选,并在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八、投票顺序:总监票人、监票人、记票人先投票,接着由主席团中的代表投票,随后,其他代表按座位顺序投票。
九、实到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并重新选举。
十、记票结束,总监票人当众宣布选举结果。
六安市第六中学第六届教代会筹备组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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