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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峰”由小学发展为中学办理立案时,原应经由县教育科转呈省教育厅核批。当立案申请文件记过县教育科时,冯铸堂便有意加以稽压,从中掣肘,欲加破坏。熊斗南只得于1942年10月和1943年5月两次亲往省教育厅交涉立案问题,终获批准。冯铸堂稽压破坏不成,便伺机再行打击。
姚尚义移捐给女中立案的田产七十四石五斗,1942年就办好移捐手续,原应由县府即将原产拨给女中,可是由于冯铸堂在里面多方阻挠,一直延至1945年春几经交涉,县里才予以正式过户,办妥移交手续。(待续)